各镇党委、团委,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团委,新区党委、团委,科教新城工委、团工委,市各有关单位党组织、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助力“人才强市”战略,选树一批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典型,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增强创新创业意识,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助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为打造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太仓样本”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六届太仓市十佳青年创新创业先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太仓市范围内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个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户籍不限。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个人修养,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务实奋进,锐意创新,得到社会公认,在本地区、本行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1)创新组:
创新先锋候选人主要是在我市从事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工作、为促进产业(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个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管理创新候选人原则上应担任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
(2)创业组:
创业先锋候选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主导创办至少一家实体企业,并且企业注册经营地在本市范围,所创办企业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经济效益较好,具有较强的成长性(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非正规劳动组织,不列入评选范围)。所创办实体企业实际运营须在3年以上(对个别发展又好又快的实体企业,视实际情况可将实际运营年限适当放宽)。
入选市级及以上(含太仓市级)各类人才计划的,优先列入十佳青年创新创业先锋候选人。
二、评选机构
第六届太仓市十佳青年创新创业先锋评选活动由市人才办、团市委、市青联联合主办。评选机构设置如下:
1.组委会:组委会由各主办单位相关领导同志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市委,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和领导工作。
2.评审团:由主办单位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负责活动的评议和审定工作。
三、实施步骤
第六届太仓市十佳青年创新创业先锋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评选活动共分为发动、推荐、核对、评审、公示、命名六个阶段。
(1)9月9日-9月12日,成立评选活动组委会,并下发活动有关文件。
(2)9月15日-9月30日,各镇(区)、各有关单位在本地区、本系统广泛发动的基础上,择优向组委会推荐十佳青年创新创业先锋候选人初步人选至少2名(产业不重复)。
(3)10月11日,由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
(4)10月22日,召开评审会,评选确定第六届太仓市十佳青年创新创业先锋候选人名单。
(5)10月23日-10月29日,对拟命名的十佳青年创新创业先锋候选人进行公示。
(6)10月底,正式命名第六届太仓市十佳青年创新创业先锋。
四、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各镇(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坚持择优原则,推荐本地区最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申报人选必须经过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后上报,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宣传青年创新创业事迹的重要工作载体。
2.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按时申报。各镇(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文件的要求,将推荐表和事迹介绍的纸质材料各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电子材料于9月30日前一并报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仲海涛;联系电话:53527160,邮箱地址:39559147@qq.com。)
太仓市人才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太仓市委员会
太仓市青年联合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