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度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专项审计
1、审计对象:仅限立项文件确认的项目
2、审计时间段:立项文件上明确的项目执行期。其中2012年度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项目执行期为2012年12月至2014年7月,2012年度太仓科技领军人才计划(海外人才专项)的项目执行期为2013年1月至2014年7月。
3、审计内容:对项目的整体投入做财务审计。需明确①到位资金的金额,其中企业自筹、政府人才资金支持、银行贷款等到账金额数;②经费投入使用情况,归纳类别按照自查表“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中的类别进行统计,具体为: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差旅费、会议费、基建费、其他相关费用。
二、参评要求
中期评估是第二次财政拨款的重要考量依据,未经人才办、科技局同意而放弃参加此次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第二笔财政资金。
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在8月29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市科技局人才合作科。
太仓市科技局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