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新区党委、管委会,科教新城工委、管委会,各园区、有关企业:
为加快优秀高层次人才项目的引进培育,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太创新创业,推进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姑苏人才计划” 实施太仓“522”人才工程的意见》(太委发[2010]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度“太仓市优秀高层次人才计划”预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点支持在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工业设计、现代物流及现代农业等领域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从海外或江苏省外来我市创业的高层次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海外人才类:
1、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0周岁,回国时间不超过3年(申报人才特别优秀的,回国时间可放宽为不超过4年);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已与我市区镇或载体签订落户意向协议,拟于近期内在我市注册科技型企业。人才为拟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第一期资金到位时其个人实收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注册时申报人个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人才。)
(二)省外人才类:
1、在国内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有5年(含)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专业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的业绩;
3、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大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4、已与我市区镇或载体签订落户意向协议,拟于近期内在我市注册科技型企业。人才为企业主要创办人,在拟创办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重要职务,第一期资金到位时其个人实收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含技术入股)。(注册时申报人个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人才。)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太仓市优秀高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书;
2、创业计划书;
3、有效身份证件;
4、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
5、与我市区镇或载体签订的落户意向协议;
6、主要辅助材料。
(二)申报受理时间
上半年同时受理海外人才类和省外人才类项目,集中受理时间为
(三)申报程序
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和创业计划书,并附相应附件证明材料,交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太仓市科技局人才合作科。
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两份和电子文档(刻成光盘)一份。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申报书、创业计划书、附件目录、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平装订,勿用塑料夹。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需提供整套材料电子版文件,其中附件材料电子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加封面、目录。
三、其它要求
(一)请各区镇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做好对符合申报条件项目的摸排工作和对项目的申报辅导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数量和质量。
(二)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申报。
(三)己获得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又异地申报的人才,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太仓市科技局人才合作科
联 系 人:顾燕
联系电话:53890680、13255175567
联系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行政中心6B0616室。
本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可至太仓“522”人才服务网(http://www.tcrc522.gov.cn/)“通知公告”栏或太仓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www.jstckj.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太仓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太仓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