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关于贯彻落实“姑苏人才计划”实施太仓“522”人才工程的意见》(太委发[2010]22号)和《关于吸引“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工作的意见(试行)》(太委办〔2012〕33号)政策执行期限届满,故暂停所有高层次人才(包括“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生)生活待遇的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6月30日,如符合申请条件需申报的请尽快上报。我市新的人才政策《关于实施“娄东英才”工程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2015-2020)》、《关于深入推进“娄东英才”工程的实施办法(试行)》即将出台,新的高层次人才生活待遇政策亦将发布,生活待遇恢复申报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太仓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