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对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协议管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共同签订;实行“总额控制下按人头付费”的结算方式;定点药店还需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全面使用“医保通”软件系统对定点药店经营、销售的药品及其它物品进行管理。此外,《规定》还对以药易药、以药易物、人卡不符、套现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作了进一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