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对象为目前尚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增值税纳税人。除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业务对外开具发票一律使用金税盘或税控盘开具。月销售额3万元及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暂不推行。
升级版的实行将大大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有助于提高办税效率。升级版不但提供纳税人使用一套系统开具多种发票,而且具备网络报税功能,纳税人使用升级版后,不再需要到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并可简化红字发票开具流程,纳税人通过网络系统完成红字发票开具,不再需要到税务机关审核;还能有效保证发票数据安全,方便发票真伪查询;随着升级版的全面使用,今后纸质发票的扫描认证也将逐步取消。
增值税发票系统的升级,需要置换或购买专用设备(金税盘或税控盘),纳税人可自主选择税控服务单位,向其购买及签订技术维护协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选择。初次购买金税盘或税控盘的费用490元,技术维护费330元;原使用金税盘(卡)、税控盘的纳税人,置换升级版专用设备的价格为230元。上述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可以在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太仓市国家税务局将有序开展升级版的全面推行工作。根据推行计划的安排,列入推行名单的纳税人将陆续收到主管国税机关的推行通知。请纳税人接到通知后,自主选择税控技术服务单位,并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升级版设备的发行、发票缴销与领用等事项。为保证纳税人的正常开票,敬请全市增值税纳税人注意相关通知公告,并按通知书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