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徐 静
居住在我市的冒字音乐文化有限公司音乐制作人陈伟,最近一段时间的心情可谓喜忧参半。喜的是,公司刚推出的新专辑市场反映良好,忧的是,还未开放授权的新歌已经被一些娱乐经营场所擅自“免费使用”了。
4月27日下午,在大学科技园内举行的我市知识产权座谈会上,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以来,苏州各基层法院民三庭接收涉及侵害音像作品复制权、放映权纠纷的案件共计304件,其中太仓有53件。目前,我市的这批音像作品侵权案件已全部审结。“从现在的发展趋势看,在经济活跃度比较高的苏南地区,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正致力于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借助司法力量,使音乐电视作品的授权许可使用成为一种常态。”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胡兴瑞表示,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推广,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对侵权行为的制裁越来越重,滥用他人音乐电视作品而不付费的时代将渐行渐远。
对音乐制作人来说,保护好作品的著作权,就是保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而对于企业来说,保护好相关知识产权,更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保证其持续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
“以前我们公司使用的一些技术是由国外技术人员带来的,现在我们准备增加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培养一支完全属于自己的研发团队。”4月28日,在我市举办的科技人才双百对接会上,苏州紫冠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慧告诉记者,她正在寻求与复旦大学等著名高校合作,打造一个以工业机器人应用为主要研究方向的科研团队,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力求使自己的企业在未来的工业自动化设备市场中占有一席之地,“我一直认为,创造并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才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所在。”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对知识创造者、发明者有利,对知识的使用者同样有利。“物质资源具有相对有限性,而智力资源具有相对无限性。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我们人类无限的智力资源,保护我们人类的未来。”在我市举办的知识产权讲座上,苏州大学知识产权教研室主任李小伟表示,如果使用知识不付费,首先损害的是知识创造者和发明者的积极性,而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受损,则会影响到全社会公民的利益。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宣传,努力营造尊重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鼓励企业和个人加大研发和创新力度。2014年,全市共申请专利8046件,其中发明申请3214件,同比增长24.09%;共授权专利4348件,其中发明专利324件。截至今年2月份,我市累计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295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8.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