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3月30日,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公布实施。按照江苏省人社部门的统一工作要求,苏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在4月份养老金正常发放时调整和补发到位。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苏州市区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解读
1、调整的范围对象和时间
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4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按月领取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从2015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
温馨提示:苏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在4月份养老金正常发放时调整和补发到位。
2、调整方法
继续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增发相结合的调整方法。
(一)普通调整: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组成,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具体为:每人每月增加60元;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额不足45元的,按45元增加;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下同)水平的3.5%增加基本养老金。
案例解析: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 1800+60+(25*3)+(1800*3.5%)=1998元 ,增加198元。
(二)适当增发:继续对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适当加发养老金
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江苏省统一规定,今年继续对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
具体为: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及以上退休、退职、按月领取生活费人员满70不足75周岁的加发40元;满75不足80周岁的加发60元;满80周岁以上加发80元。
案例解析:
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孙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60+(35*3)+(2400*3.5%)+40=2649元,增加2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