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自主招生试点的高校90所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年全国共有90所高校可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其中清华大学等高校(其中我省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河海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苏州大学共10所)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南京师范大学可在江苏省内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试点高校名单和招生简章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查阅。
考生如何报名参加自主招生
3月底前,符合高考及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试点高校不得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符合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应根据高校的要求,提交个人自荐报告等材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并由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专家个人等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在校表现和高校要求,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高校自主招生考核怎么进行
试点高校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考核由试点高校单独组织,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如需笔试,考试科目原则上一门、不超过两门。考核过程须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6月10日至22日,试点高校完成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按照自主招生录取计划数的适当比例择优提出候选考生,由高校招生领导机构审核后,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专业及优惠分值,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同时,将入选考生数据库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