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暂行办法》于2015年元旦起正式施行。此次暂行办法的出台,将引领太仓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进入更高更完善的“新航道”。
参加社保的无须额外缴费。该保险参保范围为参加太仓市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即已经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的,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人员。目前符合要求的灵活就业人员约58000人。
按照暂行办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基金按不超过每人每年当年度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1%的缴费总额筹资,个人不需要额外承担费用,即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免费参加职业伤害保险。
待遇比“工伤保险”提高了。相比此前实施的《关于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试行)》(2015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在伤残等级待遇上进行了“扩充”和“提高”,由原来的“一次性支付”变为“三大块”待遇。以“1~4”级伤残等级为例,可享受社会保险全额补贴,基本生活补助,以及可以按需求安装辅助器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武主任举了个例子:50岁的老徐为泥瓦匠,在施工过程中从高处摔下致腰以下截瘫,经劳动能力鉴定为3级伤残,那么他到退休年龄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享受全额补贴(自己无须缴费),每个月还能领到一笔生活补助(按照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发放),老徐因瘫痪还可申领辅助器具(轮椅),费用在规定范围内可享受补贴。
享受待遇须先办理登记参保。据武主任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险,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在每年的4月1日~5月31日到居住地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登记参保,这样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值得提醒的是,参保人员需一一登记自己所从事的职业种类。“很多灵活就业人员不止从事一项职业,比如早晨贩卖蔬菜,下午到家庭做保姆等,就需要清楚登记这两项职业。”武主任介绍,如果未完全登记,则可能出现“赔不到”的情形。比如自己开店的小张,利用空余时间到别人家照看孩子,如果没有登记保姆这一职业,但小张在看孩子过程中受伤,那么小张将得不到相应的赔偿。
还需注意的是,职业伤害保险的期效为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期间从事职业发生改变,灵活就业人员应及时前往居住地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更改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