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 琦
一个星期天,接到同事的电话,说又有债权人到现场“抢东西”了,正陪着孩子的林森急急忙忙地赶到现场保全财物。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妈妈不在身边已是习以为常了。年幼的孩子也曾问过她:“妈妈,你为什么要办这么多案子啊?”有时,她也会问自己,这么拼命究竟是为了什么?思索之后,她有了答案。用林森自己的话说:“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份职业,就要做好并热爱它。”
尽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很多人认为,到了法院起诉就要争个胜负,可林森坚信可以实现双赢。林森负责的是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案件,以及部分商事案件和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近年来,经济转型升级步伐不断加快,企业破产案件日益增多。破产企业职工众多,涉及面广,若处置不慎极易引发上访或群体性事件。
林森从2007年开始审理破产案件,一干就是8年。审理破产案件有三大难:一难工人工资筹措;二难债权人释法;三难破产财产变现。而其中最难的就是如何解决拖欠的工人工资。
“这类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群体性很强,一个公司破产,不但涉及到诸多债权人,还涉及到务工人员讨薪问题,对于他们来说,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却连一分钱都没拿到,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每每碰到这类案件,林森都会尽力维护好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林森告诉记者,一些企业在破产手续方面并不规范,很多事情如果按照正常规程,或许就不会出现这么多矛盾,所以法官在处理这些案件时往往要比涉案企业更用心。
有一次,林森审理某起破产案件时,原本几方关系不可调和,同事都认为很棘手,破产在所难免。但林森偏偏不信,她找政府、跑银行等,通过积极的沟通和不懈的磋商,盘活了这家公司的资产,也使得185名员工得以再就业,有效预防了新的社会矛盾。
几年来,通过林森的努力,多起因破产导致的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妥善处理,她已累计帮助1600多名员工解决了工资补偿问题。
案例成为处理类似问题范本
“其实法官的工作就像制造一件产品,不仅自己要满意,客户和市场都要满意。”林森认为,当法官的判决得到社会的认可,那么大家就会从内心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事情,这就是一个法官的职责。
林森曾经碰到这样一个案件:市民陆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保险,缴费期15年,每年保险费为720元,一年一缴。后来,由于保险公司单方面改变了交易习惯,陆某未能及时缴纳保费致使保单失效。陆某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遭拒后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继续履行合同。
林森接手此案后发现,案情虽然简单,但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因而适用法律较为复杂。为了判决的公正,她找当事人及同样保险类型的投保人多次走访调查,又多次向保险行业的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请教探讨,最终支持了陆某要求保险公司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多年来,陆某和保险公司形成了固定的缴费模式,应认定双方已形成特定的交易习惯。2010年,保险公司单方改变了交易习惯,无权中止合同效力并解除保险合同。”林森说,根据保险合同的最大诚信原则,理应支持陆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出来后,很多人认为这一判决破坏了保险业的规矩。面对巨大压力,林森反复揣摩有关法条的立法本意,深入研究后坚持自己的原则,最终该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公报案例刊发出来,成为全国法院今后处理类似问题的范本。
坚持责任在肩、公平在心
法官这一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不仅要求法官具有渊博的法律知识,还要不断学习审判过程中涉及的行业专业知识。在商事案件审判过程中,每天都会面对不同的律师,经常有律师在庭审中抛出一个个经济专业概念,法官如果一知半解、似懂非懂,这样的审判是没有公正性可言的。有一次,林森承办一起港区某大型造纸企业和浙江某上市公司的纠纷,涉案标的上千万。她积极主动地学习,先后十余次到现场勘查,并不厌其烦地向技术人员咨询,其间她亲手完成的草图、笔记记不清有多少。功夫不负有心人,此案以调解结案,当事人双方虽打起了官司,却最终握手言和,还实现了各自的合同目的。
林森往往将处理案件的经验带到生活中。去年,太仓一所学校在课堂上播放了网上下载的一段视频,而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在公共场合播放这段视频会造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权。林森了解情况后立即与学校联系,并对此类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归纳总结,随后深入校园进行专题宣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我曾经一天开过31个庭,最后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而给案件当事人解释个把小时是常有的事。”林森说,不能因为案件数量多、难度大、精度高而有所怠慢,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一样的,所以一定要坚持责任在肩,公平在心。(图片由林森本人提供)
人物档案
林森,现任太仓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林森审结了近1600件案件,年结案数量超200件。2013年,她结案数量为391件,为全院最高。林森严谨细致,精益求精,每个案件都“用心”去办,获得了案件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最近,林森当选为苏州市“十佳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