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业施工企业、中介机构:
2015年度太仓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敬请各单位关注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www.tcbpc.gov.cn)、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jzsc.net)《关于申报2015年度太仓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的通知》,并抓紧做好申报工作,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0日,逾期不候。
太仓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太仓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太政投委办〔201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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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年度太仓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
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的通知
各建筑业施工企业、中介机构: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及太仓市人民政府太政发(2014)27号《市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太仓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我市即将开展2015年度太仓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以下简称补充名录)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充名录的分类
本次补充名录设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饰专业承包、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八个专业类别。
二、补充名录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加入补充名录的工程总承包商、专业承包商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良好的信誉;
2、具有国家规定的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企业可不提供);
3、市外施工企业在太仓设有分公司,工商、税务登记,且已办理太仓市年度进市注册手续;有《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同时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固定场所和固定电话、电脑、传真等办公设施,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二)申请加入补充名录的中介机构(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良好的信誉;
2、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证书;
3、在2013-2014年度内,申请人至少有一项相对应申请类别和组别的业绩(具体标准见附件《太仓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工程业绩标准》)。
三、不能申请加入补充名录的情形。
根据太政发(2014)27号文第二条第六款规定,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能申请或列入2015年度补充名录:
1.因拖欠民工工资、拖欠分包商工程款造成恶劣影响,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而被暂停承接业务的;
2.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非法转包或偷、逃、骗税而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的;
3.在太仓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综合考评中被评为C、D类的;
4.被清出预选承包商《苏州名录》和《太仓补充名录》的;
5.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被停止投标的。
四、申请与申报
同步苏州预选承包商名录,自2015年起,补充名录申报实行“大、小年”的两年一循环方式。2015年度的补充名录将使用两年,第二年视情况适当增减名录。具体使用时间为2015年度补充名录公布起至下年度补充名录公布止。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园林绿化、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不提供);
4、业绩证明材料(可选):在2013-2014年度,最多两项在太仓市范围内相对应申请类别和组别的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申报房屋建筑类的,提交的应为不同业绩标准的业绩);
5、符合《太仓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评分细则》(见附件)要求的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
6、2013-2014年度在太仓市的纳税证明;
7、外地企业驻太仓分公司的工商、税务登记证明;太仓市外地进太建筑业企业年度注册登记表;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或自有房产证明;注册建造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证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等;
8、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等);
9、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10、诚信经营承诺书。
以上材料除申请表单列外,其余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标有目录,一式一份,装入档案袋密封,并在封口处盖章。
五、补充名录的录取流程。
申报企业的录取流程为:申请(申请材料)→受理→评审→公示→审定→公布。
申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地点设在太仓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报送申请表和申报材料。
受理:委员会办公室在接收申请表或申请材料后给申请人出具已受理证明。
评审:由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资格审查专业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提出初选补充名录名单。
公示:将初选补充名录名单在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tcbpc.gov.cn)及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jzsc.net)上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按《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工作投诉处理办法》向受理窗口办公室进行投诉。
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委员会审定列入补充名录预选承包商名单,在太仓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网站及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上公布,并报苏州市预选承包商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六、时间安排
凡申请加入2015年度太仓市补充名录的企业请于2015年2月10日前提交申请表及附件材料,逾期概不受理。
受理地点:太仓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417室),联系电话53545133。
七、注意事项
2015年度太仓补充名录资格审查中,履约评价记分暂不考核。
已经进入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企业,如申请组别不发生变化的,不再申请加入《太仓补充名录》;如申请组别发生变化的,应另行申请。 在实施当年内新办理资质或资质升级的企业,不予增补。
附件:2015年度太仓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申请表及各类别评分细则、工程业绩标准请至太仓市建筑市场信息网(www.tcjzsc.net)“网上办事—下载中心”中下载。
太仓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预选承包商
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