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发票代开工作效率,规范建筑发票代开行为,最大程度上方便纳税人办理建筑发票代开事项,我局决定对建筑发票代开窗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自2015年1月1日起,建筑发票代开窗口由太仓市行政审批中心二楼迁往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地址:太仓市上海东路11号;咨询电话:53712366
2.建筑工程项目在沙溪镇、浏河镇、港区(含浮桥镇)、璜泾镇区域的,请前往各区、镇个私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因窗口迁址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特此公告!
苏州市太仓地方税务局
二○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