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瑜/文 姚建平/图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了落实社会困难群体的社保扶持政策,提高全市社会保障整体水平,我市出台了《因病(残)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通知》。此通知于2015年4月1日起实施。
补贴政策惠及哪些人?
人社局社保结算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基层走访时发现,有一部分家庭,不符合低保或低保边缘条件,但因家人生病或致残就业困难而导致家庭生活十分艰难。在太仓,不少优惠政策是针对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制定,因此这部分家庭往往在政策享受范围之外,成为一个被忽略的群体。《因病(残)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通知》正是针对这部分人的困难情况,给予社保补贴,让他们的未来拥有一份保障。
具体条件有哪些呢?据介绍,可享受补贴的人员必须同时符合4个条件:一为本市户籍;二必须是女40周岁、男48周岁及以上的劳动年龄段人员;三必须是因病(残)经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1~4级)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5~6级)的人员;四是每年1月份民政部门在册的低保家庭,以及低保边缘重病困难、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成员,或经所在地村、社区确认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万元的生活困难家庭成员。经过前期的情况摸底,我市由各村、社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186人。
他们可享受哪些补贴?
据工作人员介绍,补贴的程度依据当事人丧失劳动能力等级来定。首先是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一可以办理提前退休。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保)或居民养老保险(居保)缴费满15年及以上的,女45周岁、男50周岁以上,可申请办理退休,或女45周岁、男50周岁以下,可申请办理退职,按城保或退职相关规定享受养老待遇。二可享受参保缴费补贴。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城保或居保、基本医疗保险或居民医疗保险,当年度个人正常缴费部分,享受全额补贴, 最长补贴年限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为止。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当年度个人正常缴费部分,享受全额补贴。三可享受居民养老保险补充保险补贴。享受居保退休待遇参加居保补充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享受50%的社保补贴(仅限于办理退休时享受)。四可享受退休补缴医保年限补贴。办理退休时,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补缴享受60%补贴。五是该群体全部纳入医疗救助的年度救助范围。
与此同时,劳动能力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也可享受相应补贴。首先,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城保或居保、基本医疗保险,当年度个人正常缴费部分,享受80%的补贴,最长补贴年限至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为止。参加居民医疗保险,当年度个人正常缴费部分,享受全额补贴。其二,还可享受退休补缴医保年限补贴。办理退休时,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规定年限的补缴享受40%补贴。同时,该部分群体也纳入医疗救助的年度救助范围。
申请手续怎么办?
因病(残)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社保补贴是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的整个流程中,首先每年10月到本人所在村(社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每年12月由市人社局组织劳动能力鉴定,是否达到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若达到申请标准的,于次年1~2月份进行申报,填表并提供本人户口簿、社会保障卡、劳动能力鉴定书、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家庭证明等材料原件。对于经本人所在地村(社区)确定的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2万元的生活困难家庭成员,必须附有在本人所在地村(社区)不少于5天的公示材料。随后,由本人所在地村(社区)初审后,报镇(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补贴政策的首批申报工作已经开展,相关人员也可到村、社区进行咨询。他也提醒广大市民,该政策设有最长补贴年限,除居民医疗保险以外的,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不享受补贴;享受补贴要先资格审核,每年1~2月份资格审核通过后,下个社保年度(当年4月至次年3月)完成缴费后才能享受补贴,凡每年1~2月未通过审核的人员是不能享受补贴的;补贴方式采用先缴后补,也就是说申请者在完成上一社保年度的社保缴费后,人社部门将在每年4月对上年度审核通过人员的社保补贴进行结算(社保补贴部分不重复享受)。与此同时,申请该项社保补贴,每年需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停止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