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推动我市职业指导工作更加专业化、科学化,全面提升职业指导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下半年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的通知》(苏劳就管[2014]4号)的要求,我市定于2014年11月组织参加全省下半年职业指导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和鉴定工作。现将本次培训鉴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1、镇、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村)人社服务平台工作人员;
2、各类院校从事就业指导及相关工作的老师和工作人员;
3、部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4、准备或已经从事职业介绍工作的其他人员。
二、培训鉴定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4年11月17日-21日,11月16日下午报到。
鉴定时间:2014年11月22日
培训鉴定地点: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学术交流中心(南京市北圩路77号)。
三、报名材料
个人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两寸黑白照片2张,《职业指导人员报名推荐表》1张。报考职业指导师(二级)和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的人员报名时还须提交已发表的论文(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一份。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每人1050元,教材及考核鉴定费每人550元,食宿费用自理。报考职业指导师的人员,需另交论文评审费200元;报考高级职业指导师的人员,需另交论文评审费200元、答辩费300元。
五、其它事项
1、各等级申报条件和要求、论文题目、撰写要求及格式和相关报名表格,请见附件。
2、高级职业指导师(一级)论文采用口头答辩形式,时间为11月22日下午。
3、报名工作从即日起至9月17日结束。报考职业指导师和高级职业指导师的人须提交统一命题论文,其中职业指导师一式3份,高级职业指导师一式5份,论文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逾期未交者,取消综合评审资格,费用不予退还。
请将报名材料及相应费用按时交至太仓市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管理处,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014年上半年统一鉴定不合格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补考。
联系人:孙丽娜
电话:53955680
地址:太仓市柳州路38号
Email:tcjgcsck@163.com
附件:职业指导人员等级申报条件和要求及报名表 太仓市人力资源就业服务管理处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