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下发通知:2014年起全国实施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制度,有进口粮食业务的口岸要经申报获批后方可运营。太仓港口管理委员会立即启动太仓进口粮食指定口岸申报工作。
设立太仓港进口粮食指定口岸,可直接从越南、泰国、缅甸等国进口粮食,有利于降低进口粮食物流成本,推动华东地区粮食物流业聚集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