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实施,货物退税周期可缩短20至30天
本报讯(记者 李孝忠) 昨日记者从太仓港口管委会获悉,从9月1日起太仓港试点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货物从太仓港水路中转洋山港出运,退税周期将缩短至10天,与货物在上海港出口退税周期相比约缩短20至30天。这是太仓港主动接受上海自贸区辐射、争取上海自贸区政策在太仓港先行先试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提升太仓港发展和服务能级,帮助腹地出口企业加快资金周转,降低出口企业物流成本,推动腹地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建成江苏第一外贸大港,都将产生积极而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文件精神,7月30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专门下发通知,批准太仓港试点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从太仓港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经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这将极大提高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对苏南、长江沿线地区的外向型企业起到积极的扶持作用。据海关统计和测算,苏锡常地区外贸出口企业约60880家,2013年出口退税额约758.37亿元,其中苏州出口企业的退税额达470.77亿元。目前货物在上海港出口退税周期约30天至40天,出现异常情况则要90天。太仓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货物从太仓港水路中转洋山港出运,退税周期将缩短至10天。
太仓港至洋山港密集的班轮服务,为苏南、长江沿线地区出口企业享用启运港退税政策提供了基础条件。7月21日“太仓快航”开通,太仓港至洋山港支线班轮总数达到了每周40班。开辟“太仓快航”,使苏州地区远洋货物节约200~300元/标箱,同时也将长江34家支线船公司承运的重庆、武汉、长沙、九江等长江中上游地区外贸集装箱,由水运集并到上海外高桥港区转运至洋山,全部改革调整集并至太仓港再转运至洋山港。目前,长江中上游34家支线公司开辟至太仓港支线班轮每周已经超过150班。
当前,太仓港口管委会和财政、海关、国税等部门正加紧研究落实通知有关要求,明确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运输企业、运输船舶、出口企业以及监管流程和退税流程,确保该项优惠政策在9月1日顺利实施。
下一步,太仓港将争取享受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港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开展国际集装箱拼箱业务、争取10月份实现长江流域通关一体化、推广“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流动”监管模式等,推进太仓港与上海港、上海自贸区的无缝对接,从而更好对接上海自贸区,接受上海自贸区的辐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