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总额有增量的企业最高可奖励60万元,参加境内外展会可全额资助摊位费,太仓企业跨出国门境外投资可获50万元补贴……近日,记者从我市商务局获悉,2014年度的《太仓市促进外贸进出口发展奖励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以促进我市外贸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外经贸的转型升级。
进出口>>>
增量最高奖励60万元
据悉,今年全市进出口总额有增量的企业将按总量大小评选前10位进行奖励。进出口总额排名前3位企业每家奖励60万元、第4到第7位每家奖励40万元、第8到第10位每家奖励20万元。对于当年新增有突出贡献的外贸进出口企业和单位,排名前3位的给予20~40万元的奖励。
此外,鼓励企业出口软件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鼓励企业创品牌,当年获得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的企业,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
境内外展会>>>
全额资助摊位费
相比去年,今年对于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的扶持力度更大。《办法》指出,参加由市商务部门组织的本年度国际展会和国内展会(除广交会外)的企业,每个标准展位摊位费全额资助。此举在于鼓励太仓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全方位拓展国际市场。而去年的资助方案是,“对参加市级以上商务部门组织的本年度国内展会(除广交会外)的企业,每个标准展位资助50%摊位费,但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每标准展位1万元人民币。”
境外投资>>>
最高补贴50万元
《办法》指出,对我市企业到境外投资项目(贸易公司、办事处除外),单个项目中方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项目(含增资)进行奖励,按照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补贴上限为50万元。
此举在于鼓励我市企业“走出去”,今年我市将加快推进太仓企业国际化、城市国际化和人才国际化,推动境外资源类项目发展,加快境外生产基地、营销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