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体现公平有助养老托低
6月16日,媒体一篇关于高级职称人员不再“多发”养老金的报道在网上引来热议,有人为其叫好,也有人认为这对高级职称的人员有失公平。其实,我省在今年初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就已经取消了对高级职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倾斜。
据了解,这是国家人社部今年的一项统一政策,要求养老金调整时重点向低收入群体和高龄群体倾斜,并进行相对力度较大的调整。同时,不再要求各地必须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再进行单独的政策倾斜。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省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方案不仅取消了高级职称的倾斜,甚至对于普遍调整,也不是按照往年简单的涨10%,而是与本人缴费情况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同时,对于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退休人员,各省辖市政府可根据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政承受能力和基本养老金替代率水平等实际情况,在苏南地区不高于240元、苏中地区不高于220元、苏北地区不高于210元的范围内,再适当增发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无论是普调政策的改变,还是特殊政策的调整,都是为了体现养老政策公平,实现养老政策的托低功能。”省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保专家表示。
对于取消高级职称的政策倾斜,相关部门解释说,国家过去在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倾斜,主要是为了解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过去由于体制等问题,同样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同部门待遇相差不少。例如有些老大学生,参加工作和退休时间都相差无几,也都具有高级职称,但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其待遇就要高出从企业退休者一截。此前也曾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业内人士提出,应该专门为这些退休早,具有高级职称,且为国家、社会做出贡献较多人员单独提高一定的养老待遇。而近年来,这一情况逐渐发生了变化。一方面,随着国家连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以及专门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单独进行政策倾斜,加之这些人员还能享受到其他普调和面向高龄人群等调整政策,这些退休较早、当初待遇相对较低的高级职称人员,现阶段退休待遇已得到较大幅度的提升。另一方面,近年来在企业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都进入了企业中高层岗位,甚至拿着几十万乃至更高的年薪。同时,其缴费水平也都相对较高,一些人在按缴费基数上限缴费,退休后待遇自然不低。
据透露,社保部门当前希望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分布能够逐渐呈现为“橄榄核”状,即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都相对较少,而中等收入规模者持续增加。目前,高级职称人员仍可按规定享受到普调政策,以及针对低收入和高龄人员的专项调整政策。因此,继续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单独进行政策倾斜,已经不是必须的了。
对于该政策的调整,不同群体反映不一。李静是南京一家国有企业职工,去年刚刚评上高级工程师,听到这个消息直言“很失望”。“企业高级工程师的退休金本来就不如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补助一个月也就几十块钱,现在还要去掉,这让年轻人怎么有学习技术的动力哟!”而南京一家汽车维修厂的维修工龚伟亮说,“现在有高级职称的人很多都是企业的中高层人员,本身收入就已经很高了,以后退休了还有政策倾斜,哪来公平?”龚伟亮认为,养老金按缴费年限缴费多少发放很公平,“退休了就不该再分三六九等”。
对此,也有社保专家认为,凡事不能一刀切,有些职称很好拿,只要有过任职基本都能评上,这种倾斜政策确实有失公平。但有的职称技术含量非常高,没职务的普通劳动者好不容易评上,在退休金上有所倾斜也未尝不可。这需要政策制定者考虑得更加周密和细致。 (据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