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自2014年3月19日至4月3日,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关中地区的85家大气工业污染源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发现,有29家企业未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违法生产,占检查总数的34%。未办理环评手续的有15家企业。还有14家企业长期试生产不验收或无试生产批复擅自投运。
同时,一些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突出。对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并完成验收的企业检查发现,12家企业均存在大气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
针对企业存在的违法问题,陕西省环保厅将依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62家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其中,省级处理2家,交由地市处理60家,并对28家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企业进行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