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1、两年择业期内: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2、两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其他回答:
毕业时间在两年以内的,可致电学校查询报到证号码,在任何地方公开发行的报纸登报挂失,凭报纸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办,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开具补办申请,后由本人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毕办)打印新的报到证。毕业时间超过两年的,不可申请补办报到证,只可由学校出具书面证明,省教育厅盖章证明情况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