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自觉性,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4年3月3日起在全市开展201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以下简称“书面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时间
自2014年3月3日开始至2014年5月31日止。
二、书面审查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均属审查对象。
本次书面审查将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集中审查的同时,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核验工作。
三、书面审查内容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及劳动合同书面报告情况;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
(三)社会保险登记、申报情况;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情况,遵守禁止使用童工、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五)劳务派遣单位业务外包和劳务派遣用工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情况;
(六)A级以上劳动保障信誉等级评定情况;
(七)签订集体合同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等。
四、书面审查报送材料
(一)用人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驻苏单位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填报的《书面材料审查表》一式二份;
(三)《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
(四) 2013年末职工花名册,使用外单位职工的有关证明复印件(如原单位内退证明),聘用离退休人员的需出具离退休证复印件;
(五) 2013年12月财务凭证中全体职工的工资发放单,财务记帐凭证复印件;
(六) 业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涉及员工的劳动用工书面材料;
(七) 提供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八) 执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的许可决定书原件;
(九) 被授予A级以上劳动保障信誉等级单位的决定;
(十)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书面审查方式
(一)委托协理员开展书面审查的预审,专职监察员负责指导和复审,并由市劳动监察大队盖章确认。
(二)本次书面审查工作与协理员采集用人单位信息工作和开展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达标管理活动一并进行,书面审查表格与采集信息表格分别填写并按要求输入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确保书面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充分发挥网格的优势,认真组织实施书面审查工作。书面审查工作开展前将通过媒体或网站发布书面审查公告,同时,今年是启用省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系统)录入审查数据的第一年,我市将加强省系统的操作培训,做到熟练运用。书面审查工作开展后,各镇(区)需着力加强指导,提高责任心,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
(二)狠抓落实,按时序要求推进书面审查工作。
3月9日之前为书面审查准备阶段。制订并下发书面审查通知和工作方案,完成媒体或网站公告、监察员、协理员培训以及有关材料的印制等工作。
3月10日至3月31日为劳务派遣单位集中书面审查以及按要求上报经营情况阶段,我市将集中力量开展此项工作,并严格把关、落到实处。同时,优先安排申报评定A级诚信单位的书面审查,确保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4月1日至5月25日为书面审查深入开展阶段。将全力开展书面审查,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书面审查任务目标数,并核实相关数据,及时录入省系统。
5月25日至5月31日为书面审查统计分析总结阶段。
(三)明确目标,严密组织开展书面审查工作。
2014年书面审查应覆盖网格内所有用人单位,书面审查目标任务数应不低于网格内有效全登记单位数的80%,书面审查应遵循用人单位实际经营地址为准的管辖原则。在开展书面审查的同时,可将采集用人单位信息工作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达标管理活动一并进行,书面审查表格与采集信息表格分别填写并按要求输入系统。
(四)落实责任,确保书面审查工作质量。
书面审查均应使用统一格式的《书面审查表》(详见附件1),并坚持使用省系统实施审查。必须认真、细致、准确地输入有关数据,确保本地区书面审查有关数据的全面和准确。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用人单位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可指导其自行纠正,逾期未自行纠正或违法情节严重的,应依法立案查处。
附件:
1. 2014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表 2. 2014年书面审查汇总表 3. 太仓市2014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须知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