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我市共有鱼干制品获证生产企业3家,所生产的鱼干制品均为青鱼干和糟鱼干。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3家企业均从正规水产加工品生产企业采购原料,有供方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及进货验收记录,未发现使用河豚鱼或不明原料、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鱼干制品的违法行为,企业生产的鱼干制品配料标注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