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些身份特殊的人群,他们是怎样生活的,是如何被管理的?近日,记者走近这些社区矫正人员,近距离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情况。
“定位手机”构筑“电子墙”
2008年,我市就为每位社区服刑人员配发了定位手机,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这只“电子眼睛”随时佩戴在矫正对象的身上,不得关机、停机。
“定位手机对我们起到了约束作用,私自外出是不可能的。”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判缓刑、在城厢镇社区矫正的李某说。李某是做生意的,定位手机一直带在身边,24小时开机。如果他离开太仓,镇司法所管理人员立即就能发现。因此,他如果有事确需离开太仓,必须先找管理人员开“社区矫正对象准假通知单”,回来后及时销假。“过两天我要到南京出差,已经提前开好请假单了。”
因此,社区服刑人员享有的只是相对的自由,在他们领到的《社区矫正告知书》里有这样一条规定:矫正对象每周要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每月见面汇报一次,并递交书面材料,离开住所区域时必须经批准,要参加集体教育和公益劳动。
外地少年犯矫正同城对待
小勇(化名)是甘肃人,10岁时跟随父母来到太仓读书至初二后辍学打工。2012年1月至3月期间,小勇两次进入我市某宾馆实施盗窃,窃得人民币和物品共计17910元,全部用于玩赌博游戏,其行为构成了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小勇父母忧虑的是,按照一般规定,判缓刑要回到原户籍地的司法机关矫正,一方面担心小勇回到老家进行社区矫正会招来闲言碎语,而更实际的问题是,他们得辞去稳定的工作陪小勇一起回老家,等于断了生活来源。
针对这样的难题,市法院与司法局联合下发了《非太仓籍未成年犯本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打破户籍地的限制,将社区矫正接收地点由户籍地司法所,改为“居住地”司法所。小勇正式在太仓接受矫正,新区矫正办专门为小勇成立了矫正小组,不定期地走访小勇的租住地,实地了解他家庭的生活情况,并且鼓励他好好生活。得知小勇想找份工作,新区矫正办还与当地的企业联系,为其解决了就业问题。现在的小勇在一家工厂做保安,已开始谈恋爱,对未来充满信心。
“正能量”帮扶矫正人员
1975年出生的夏宇(化名)曾因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由于在监狱服刑时表现出色,获得了减刑,并在距刑满1年6个月时获得了假释。假释出狱后,夏宇接受了社区矫正。
对于刚出狱的他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生计。很多单位得知他的情况后将其拒之门外。社会对于刑释人员的歧视和偏见,让夏宇陷入了困境。
当地司法所负责人在得知相关情况后,找到了夏宇,鼓励他积极面对生活。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夏宇得知社区缺少正规的搬运公司,他的创业灵感被激发:开一家搬运公司!这个想法得到了镇司法所的肯定和扶持。
后来,“太仓市新生搬运服务中心”开张了,夏宇和工人们不畏辛苦,活干得漂亮,价格相对便宜,赢得了不少赞誉。司法所也积极联系物业公司帮助他们开拓业务。经过5年多时间的打拼,新生搬运服务中心已组建成了新生起航搬运有限公司,承包了多个大型社区的装潢搬运生意,还吸纳了几十名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在这里实现了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