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提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二十四字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凝练和集中表达。对于广大市民而言,就是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不断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基础。
内化于心在于宣传引路。思想是行动的指南,什么样的思想决定着什么样的行为。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所有公民的价值观,首先要让公民不仅从思想上认同,更要让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扎根。只有充分运用媒体宣传、社会宣传、文艺作品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才能在潜移默化中真正地内化于心,坚定价值观念,坚守道德底线。在宣传上既要润物无声,对人们日常生活中发掘出来的体现核心价值观、传承传统美德的细节进行传播;也要开展主题活动进行宣传,使核心价值观成为时代的主流价值观,成为人们立身处世、修身齐家的行动指南。宣传核心价值观,要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增强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更要在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的基础上,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使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共同的价值追求。
外化于行需要典型示范。博大精深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新时期,我们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传统文化在普通人身上的体现和传承,并从中汲取社会正能量。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大力宣传“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的道德故事,持续宣传“中国好人”,用他们的事迹熏陶人、感染人。广大党员、干部尤其要带头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与此同时,注重“以文化人、以文育人”, (下转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