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金丽萍 办公电话:53573796 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则、程序、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和处理工作;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实体机构和基层工作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依法指导并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承担调解仲裁统计分析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行业、区域劳调组织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和协调工作;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