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持卡人首次持新卡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就医、购药刷卡结算时,社保功能自动启用,同时旧卡停止使用。尚未办理新卡的人员旧卡可以继续使用。新卡兼具的金融功能,须持卡人本人持新卡并携带身份证到本市农业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激活手续。
与老社保卡不同,新卡分别设有社保卡密码和金融账户密码。持卡人在各镇(区)社保经办机构可进行修改,持卡人在修改社保卡密码后,每次刷卡都必须输入密码(若未修改初始密码,则不用输入密码)。若使用新卡的金融功能,持卡人在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激活后可在农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修改密码。
若新社保卡丢失,持卡人可拨打电话12333或至各镇(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临时挂失(临时挂失有效期为7天,逾期将自动解挂),并于7日内携带身份证(代理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到本市农业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进行正式挂失。持卡人在办理正式挂失后应及时携带身份证(代理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到各镇(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卡申请手续。
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老社保卡未来将停止使用。目前还未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的本市户籍人员,应及时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信息采集,外市户籍员工到单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