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国标《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4-02-18
阅读数量:
尊敬的各位市民:
国家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新卡”)将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启用。现将新卡使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启用。新卡具有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持卡人首次持新卡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就医、购药刷卡结算时,社保功能自动启用,同时旧卡停止使用。尚未办理新卡的人员旧卡可以继续使用。金融功能须持卡人本人持新卡并携带身份证到本市农业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激活手续。
二、挂失补卡。持卡人新卡丢失后可拨打电话12333或至各镇(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临时挂失(临时挂失有效期为7天,逾期将自动解挂),并于7日内携带身份证(代理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到本市农业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进行正式挂失。持卡人在办理正式挂失后应及时携带身份证(代理人须携带双方身份证)到各镇(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卡申请手续。
三、密码管理。新卡分别设有社保卡密码和金融账户密码。社保卡初始密码为“123456”,并在各镇(区)社保经办机构可进行修改,持卡人在修改社保卡密码后,每次刷卡都必须输入密码(若未修改初始密码,则不用输入密码)。在农业银行营业网点激活金融功能时须修改金融账户初始密码,激活后可在农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进行修改密码。
四、友情提示。目前还未进行社保卡信息采集的本市户籍人员,应及时到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信息采集,外市户籍员工到单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进行信息采集。
服务电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12333 农业银行 9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