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月17日电 据浙江日报官方微博消息,浙江17日起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已于2014年1月13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1月17日)起施行。
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删去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七项。
江苏最快3月出台
16日记者从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获悉,今年列入立法计划要制定和修改的法规有14件,其中就包含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记者从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全省各地正在摸底,做好风险评估,做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各项准备工作。然后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后,由省政府向国务院提出申请,待国家批准后由省人大修订现行的省计生条例,或出台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的决定。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单独二孩”政策是江苏2013年的调研项目,2014年将被列入正式的立法项目,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于今年3月召开,很有可能会赶上这次会议。这也意味着,江苏“单独二孩”的政策最快将于3月份出台。计生部门有关负责人提醒,“抢生”违法,未来新政颁布后,即使是符合政策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也需要先审批拿到准生证后再生育,“抢生”违法。(据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