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上规模 开票销售收入新达到100亿元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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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日报讯(记者 李孝忠) “关于加快转型发展、实施自主创新、推进千企升级的若干政策”提出,我市鼓励企业上规模、争贡献、创品牌以及标准化升级。
鼓励企业销售上台阶,对开票销售收入新达到100亿元、50亿元和10亿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和5万元;鼓励企业税收上台阶,对企业实际入库税收比历史最高年度净增1亿元、5000万元和1000万元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当然,这两项奖励不适用于现有企业重新注册(或更名)的企业或分(支)公司;入库税收是指工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所得税。
我市鼓励企业争创名品名牌,对新获得中国工业大奖、中国质量奖以及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国名牌产品”或“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新获得“江苏省名牌产品”和“江苏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企业获得同一级别的名牌产品或商标只奖励一次。
同时,我市.鼓励企业制定标准,对主导起草国际和国家标准的企业,奖励30万元;主导起草部、省和行业标准的企业,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