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刘少树)“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日前,国税二分局为辖区5户高新技术企业和10户高新技术培育计划推荐入库企业“传经送宝”,助推沙溪高新企业发展。
企业如何才能充分享受到这项政策的优惠?国税二分局相关人员对现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逐项进行解读,着重对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政策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和办理方法、执行政策中的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详细介绍。“通过培训,我们对高新技术相关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有了进一步了解,这有利于企业把握好发展机遇。”金溪粉碎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如是说。
国税二分局负责人介绍说,沙溪地区的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较为发达,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正不断增加,国税部门通过一系列服务举措,保证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增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