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张瑜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日月新职业介绍服务有限公司颁发了我市首张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今年7月1日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该《办法》明确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近年来,我市劳务派遣行业发展迅速,劳务派遣公司、被派遣员工等都出现了大幅增加,全市劳务派遣员工超3万人,有的企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已经高达70%~80%,大量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单位主要集中在建筑业、服务业、通信业、金融业、制造业等领域和部门。过去劳务派遣单位设立的市场准入“门槛”较低,没有赋予行政部门有效监管手段,导致不少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部分劳动者不能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务派遣企业申报条件,要求企业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等。通过提高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门槛”,引导劳务派遣单位规范经营,防止劳务派遣过多过滥发展,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目前,全市经营范围包括劳务派遣的企业共计130多家,市人社部门已向所有企业发布公告,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业务,具体办理要求、流程和参考样本详见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 tchrss.gov.cn )《太仓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服务指引》和《太仓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