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徐盛兵)近日,市环境监察大队对太仓港再生资源加工区内10家废塑料进口加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少数企业存在废塑料露天堆放,无防雨、防漏措施等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据了解,此次专项执法检查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太仓港再生资源加工区企业生产活动,避免废塑料回收加工利用造成环境污染,更好地促进港区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的健康发展。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废塑料进口加工企业均能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生产,废气治理设施运行良好,生产产生的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废活性炭均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各企业均能提供危废转移处置单据。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环境监察大队已要求企业进行积极整改,并将定期对废塑料加工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正常使用废气治理设施,规范物料堆场,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转移废弃物,进一步保障再生资源加工区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