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 “九小场所”火患 责令“三停”11家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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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日报讯(记者 庄超)为深入贯彻上级部署的“九小场所”专项治理行动,我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结合辖区实情,瞄准重点,坚决对“九小场所”火灾隐患说不。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检查“九小场所”1094家次,发现隐患1361处,整改1314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702份,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62份,临时查封25家违法场所,下发行政强制决定书4份,责令“三停”11家火灾隐患较大的场所,拘留3人,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在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市政府明确了9个职能部门对全市9个镇(区)实行挂钩督导。各镇(区)、各部门建立完善了信息沟通和联动工作机制。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发现“九小场所”火灾隐患,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将有关法律文书抄送相关职能部门,作为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各职能部门把消防安全作为本部门办理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凡未经消防部门验收、检查合格,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或生产经营场所,一律不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对已经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但经消防监督员或派出所消防民警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吊销或暂扣其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