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收5个月出口商品法检费用 可为企业减负300余万元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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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日报讯(记者 刘少树)记者从太仓检验检疫局获悉,为促进太仓进出口稳步增长,加大对外贸企业的支持力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8月1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报检的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境检验检疫费。按照今年前7个月的数据推算,未来5个月可为太仓地区的300多家出口企业减免相关费用300余万元。
免征的收费项目包括:货物及运输工具检验检疫费,鉴定业务费,考核注册、签发证(单)、查验审核费,实验室检验项目和鉴定项目费等。不包括对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与出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收取的费用。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的联合公告,8月15日起,调整《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对1507个一般工业制成品不再实行出口商品检验。经初步梳理,太仓地区不再实施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涉及机电和轻纺两大类产品,按2012年数据,共3.2万批次、14亿美元,占太仓地区全部法定检验出口商品货值的93.5%。
暂时免收检验检疫费用、调减出口法检目录等政策的实施,并不等于出口商品不管了,更不等于降低质量安全要求。太仓检验检疫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外贸增长和质量安全一直是检验检疫高度重视的两大主题,太仓检验检疫局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范围执行国家免收费政策,在严格保障质量安全的同时,积极主动服务太仓外贸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