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脏床单赔百元合理吗?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3-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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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日报讯(记者 曹鹏飞)相信不少市民都有去宾馆住宿后因为损坏设施而赔偿的经历。最近,发生在市民唐先生身上的一件事,却让他有点想不通。
“弄脏了一条床单,就要赔偿100元,这不是霸王条款是什么?”,日前,市民唐先生气愤地向记者讲述了他在某休闲会所遭遇的一幕。据他介绍,8月4日,他们一家人去该休闲会所游泳,游泳结束后就在酒店开了一间房休息。在唐先生准备结账走人时,却被酒店方告知因为弄脏了床单,需要赔偿100元。“我本来就已支付了房间费,再说弄脏又不是弄坏,凭什么要我赔偿。”唐先生对于酒店的处理表示不满。
昨天上午,记者联系到该休闲会所的一名杨姓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根据酒店规定,客人损坏房间内的设施,是需要照价赔偿的。唐先生弄脏的床单因为无法再次使用,就应赔偿 100元,酒店方觉得这并无不妥。随后记者向我市消费者协会咨询,消协负责人表示,如果消费者在宾馆、酒店内住宿,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房间内设施损坏而不能再次使用时,消费者应该按照宾馆、酒店公示的价目表进行赔偿。如果消费者对于赔偿数额有疑义,可拨打12358热线电话,向物价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