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曹鹏飞
连日来持续高温,不少市民涌入超市,有去购物的,也有去孵空调的。伴随着人流量的增多,超市的“烦恼”也随之而来:物品被随意翻动而出现破损、饮料直接开瓶喝完后拒绝付款、小零食随意拆开试吃……对于种种不文明现象,超市无奈呼唤市民注意自身形象。
顾客 饮料拧开就喝
昨天晚上7点左右,正是超市的购物黄金时间。记者来到位于我市太平路上的一家大型超市,无论是生鲜区、食品区还是杂货区、日用品区,被购物的市民挤得水泄不通。“这里怎么会有一袋苹果?”正在厨房用具货架上选购餐盘的李女士对此颇有微词,“到处乱放的物品让人购物很不舒服”。
随后记者在超市内随意走动了一圈,发现超市里物品被乱扔、食品被乱吃的现象随处可见。有的家长拿起果冻撕开包装就给孩子吃,有的顾客随意拿起一瓶饮料拧开瓶盖就喝,还有的市民称好一袋水果后又随意扔在了其他区域……记者粗略地数了一下,超市内仅被喝空而随意丢弃的饮料瓶就有9个,乱丢乱放的物品则更多。
超市 增派人员巡查
在超市的鸡蛋销售区,售货员正在仔细分拣被消费者购买时碰碎的鸡蛋,“每天我们都要处理上百斤的破损鸡蛋,只能减价处理”。由于最近气温偏高,超市内的各类饮料也成了“重灾区”。在人民路上的一家超市内,记者看到超市工作人员正在收捡顾客喝完后随意丢弃的饮料瓶,“我们看到会上前制止,但这种情况还是每天都在发生”。
“我们作为商品销售方并没有相应的处罚权。”超市负责人表示,每年顾客小偷小摸、无意损坏、试吃乱扔等不文明行为给超市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也有顾客因为故意盗窃而受到公安机关处罚,但是依然有很多人不自觉。“这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困扰,我们除了加大监控力度、增派工作人员巡查等常规措施外,只能呼吁市民提高个人素质,注意自身形象”。
律师 情节严重者将获罪
江苏孙剑良律师事务所宋伟伟律师认为,如果消费者在未付款前就消费了超市物品,或者造成物品损坏,则此时消费者与超市已经构成事实上的消费合同关系,消费者有义务对消费的物品或损坏的物品付费或赔偿。
此外,宋伟伟律师表示,对于消费者本人恶意偷盗、损坏超市物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超市方可以报警,申请公安机关对行为人进行行政处罚。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还有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