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康复补助范围扩至14周岁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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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日报讯(记者 张瑜 实习生 侯洁英)近日,我市出台的《太仓市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办法》中规定,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儿童可享受补助。至此,我市对残疾儿童的康复补助已从6周岁以下逐步推广至14周岁以下。
按照办法规定,补助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且经指定专业机构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听力言语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智力残疾儿童、肢体残疾儿童、视力残疾儿童、多重残疾儿童,需在定点专业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满足条件的0~6周岁残疾儿童可享受全额补助,7~14周岁儿童享受定额补助。
凡符合补助条件的残疾儿童由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及有关检查诊断资料向户籍所在地的镇残联(区民政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安排残疾儿童到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康复需求评估。经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需要到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所在康复机构将会为收训的残疾儿童建立完整的康复服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