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管公房上市出售 最大优惠达45%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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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日报讯(记者 张立)直管公房更新转换是我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市区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非成套直管公房更新转换试点,目前古松弄地块的公房更新转换正有序推进,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日前,记者又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成套公房的上市出售工作也即将展开,最大的优惠幅度可达45%,售房款将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
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直管公房更新转换的路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针对非成套公房,这些房子因为建成年代久,质量差,且多数处于危房状态,通过更新转换并腾退后进行全面拆除,如目前正进行的古松弄地块直管公房更新转换;另一种是针对房龄相对较短、质量和配套较好的成套公房,将通过就地转为保障性住房、上市出售和清退等方式进行转换。目前上市出售的细则已经制定完成,即将实施。
此次直管公房的出售对象是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持有城厢房管所发放的《太仓市城镇房屋租赁使用证》的职工,如果原承租人已去世,与原承租人同住的配偶、父母或子女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以购买,每户只能购买一套直管公房。
出售房屋的基准价以评估机构评估价为准,一房一价,出售时的优惠幅度将和是否享受过房改政策、有没有其他住房及房屋面积等挂钩。最大的优惠幅度达到45%,享受这一优惠幅度的购房人,必须符合承租公房为家庭唯一住房,未享受过房改政策,购买原承租公房建筑面积在75平方米及以下部分等条件,这些优惠包括原承租户优惠10%,一次性付款优惠5%,未享受房改政策优惠30%。
不能全部满足上述条件的承租户,也将根据具体情况享受不同的优惠,如未享受过房改政策,但有私房的承租户,原承租公房建筑面积在75平方米及以下部分,在基准价基础上享受累计30%的购房优惠,其中原承租户优惠10%,一次性付款的优惠5%,未享受房改政策优惠15%。
此外,在非成套公房更新转换中选择货币安置的原公房承租户,可按市场评估价购买被清退、腾退的成套公房,并享受购房一次性付款优惠5%。
这次市区直管公房出售实行先申请、后购买的原则,原承租户具有优先购买权。市住建局与市财政局将依据政策,对购房标准、适用价格、计算方式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相关规定的承租户批准优惠售房。
直管公房的售房款将专项用于市区直管公房更新转换、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