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警方已先后打掉9个网络电信诈骗团伙,抓获嫌疑人72名,破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200余起,为受害群众追回118万元的赃款、赃物。
7月25日,市公安局在广东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在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成功打掉一电信诈骗团伙,抓获5名福建安溪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作案用手机13部、电话拨号器20台,以及电脑、银行卡等作案工具。经查,自今年5月份以来,该团伙以苏州地区为主要作案区域,通过拨号器拨打受害人电话冒充苏州市公安局民警以“包裹藏毒”为由成功实施诈骗10余起,涉案金额10余万元。据了解,这是今年太仓警方成功打掉的第9个电信诈骗团伙。
为有效破解当前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案件高发而侦破难度大的难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市公安局积极探索实践,通过做强基础、理顺思路、完善机制、规范执法,实现了专项打击工作的提质增效。今年以来,我市警方已先后打掉9个网络和电信诈骗团伙,抓获嫌疑人72名,破获网络电信诈骗案件200余起,为受害群众追回118万元的赃款、赃物。
做强打击基础
成立工作“专”班。市公安局成立由局领导挂帅的“反网络电信诈骗领导小组”,负责案件侦破工作的总协调、部署。同时,选调刑侦、网侦等相关部门11名精干侦查员组成专案队,具体负责案件线索搜集、串并及打击侦破工作。
开展“专”项行动。以“多破案、多追赃”为目标,组织开展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专项打击行动。对现发案件,做到快速反应,以点扩线,顺线追查,快侦快破;对未破积案,盯住不放,寻机突破,强化攻坚;对大要疑难和团伙性案件,定人定责,挂牌督办,并通过深度研判、串并侦查等措施予以精确打击。
强化“专”题培训。结合全局“轮值轮训”,围绕网络电信诈骗的作案流程、线索搜集、办案程序、取证方法、信息录入、法律适用等知识,特别是电子证据的搜集固定等关键步骤,对一线办案民警进行专题培训,使他们熟悉侦查办案的技巧和方法,为提高破案绩效和办案质量奠定基础。
理顺打击思路
抓好基础研判案件串并。以作案手法、涉案电话、嫌疑账户等案件信息为基础,依托情报信息研判平台开展同案串并,努力为案件侦破提供丰富“素材”,确保实现“抓一人破一串”的效果。上半年,通过信息研判共获取有价值线索89条,串破案件78起。
抓好线索梳理循线突破。强化对作案手机号码通讯记录、涉案银行账户资金流水账、取款录像等信息数据的综合分析和碰撞比对,从中获取关键线索,为理清作案成员关系和确定下步侦查方向找准突破口。今年3月,专案队在侦办一起涉案金额百万元的电信诈骗案件中,通过对诈骗电话话单、转账记录、QQ聊天记录等海量数据进行分析梳理,逐一锁定作案成员,并在广东阳春将该团伙6名主要成员抓获,当场缴获作案用银行卡600余张、身份证件90余张、手机11部。
抓好对象抓捕追赃挽损。针对网络电信诈骗团伙成员大都异地作案、经常变换落脚点和联系方式的特点,探索总结出了“多点出击同步收网”、“化妆侦查一网扫清”、“蹲点守候跟踪伏击”等抓捕技战法。同时,通过追踪资金流向、冻结银行账户、引导犯罪嫌疑人家属赔偿等方式,全力做好追赃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受害群众损失。
形成打击合力
跨警种合成侦查机制。落实诸警种破案责任,实行刑侦、网侦同步上案,内保、法制、情报无隙配合的侦破工作模式,明确主侦部门循线追击深挖犯罪,配侦部门辅助侦查扫清障碍,涉案地派出所信息采集基础保障,通过各环节联动协作,努力提升打击合力。
跨行业警企协作机制。为切实解决银行、电信等企业部门复杂繁琐的审批手续牵制案件侦办进度的问题,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推动落实固定联络人员、优化审批程序等措施,协调建立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信息查询绿色通道,提高了公安获取相关线索信息的工作时效。
跨区域警务合作机制。针对跨区域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犯罪涉及的案件管辖、侦查配合等问题,在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上级公安机关统筹协调支持的同时,通过上门对接或信函、电话联系等方式,主动加强与案件高发地公安机关沟通,互通情报信息,先后与南宁、泉州、海口、深圳、武汉等地警方建立起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今年以来,通过跨区域警务合作,查证有价值线索23条,抓获犯罪嫌疑人员15名,破获各类电信诈骗32起。
保障打击质效
规范源头信息采集。依据《全省公安机关网络电信诈骗案件侦查工作指南》,专门制定了网络电信诈骗案件警情信息录入和报案笔录制作规范,确保将电话号码、银行账号、短信内容、转账记录等关键信息询问采录到位,并将信息及时录入公安部“电信诈骗犯罪案件侦查破案协作平台”、省厅“大平台”和本局网监综合系统平台,为后续侦破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支撑。
规范证据搜集固定。针对网络电信诈骗犯罪较多涉及电子工具、仪器、设备的特点,规范了包括通讯记录、转账记录、服务器日志、电子文档等电子证据的搜集固定操作流程。对部分重大复杂案件,直接指派刑事技术、网警技术等业务骨干,配合做好相关证据搜集固定工作。
规范案件审讯深挖。一方面,该局邀请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对证据采信、执法标准等问题进行指导,并在共同犯罪认定、执法尺度把握等关键性问题上加强探讨、形成共识;另一方面,组织刑侦、法制、督察等部门共同做好在侦案件审讯计划制定、材料统计梳理、犯罪事实认定、审讯过程监督等工作,确保侦查工作有序、案件质量过硬、余罪挤挖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