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张立)我市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从7月1日起实施,最高缴存基数限额从去年的13600元,上调到15400元。缴存单位年检手续同时办理。
本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缴存职工本人201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5400元,月平均工资高于15400元的,按最高限额计算,不到最高限额的,按实际工资计算,最低缴存基数原则上不低于本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本次基数调整的时间为7月1日到9月30日,7月至办理调整当月之间少缴的公积金,单位在调整时作一次性补缴。
太仓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表示,办理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事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职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收入调整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上调后,公积金人均缴存水平相比去年将进一步提高,有助于提高职工购建住房和还贷的能力。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开户)的单位,应在本次调整时同时办理年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