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树
电力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命脉作用,是加快经济建设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保障。电力设施是电力生产顺利进行的承载体,因此,保护电力设施应受到全社会关注,需要你我一起行动。
电力设施安全环境不容乐观。随着我市电网建设投资力度加大,高等级电力设施越来越多,电力设施分布也更为密集、广泛,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危害程度也将越来越严重。一艘超高工程船曾经拉断浏河上4根10千伏导线,致使浏河两岸2000多企业和居民大面积停电;在电力建设施工中遇到的恶意阻扰施工和运行维护中的树线矛盾、线房矛盾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去年我市共查处违法建设11处,修理线下超高树木2300棵;施工等外力破坏电力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娄江路3#环网柜曾被小偷“开膛破肚”、万丰9#变压器也曾遭毒手,被盗成“空壳”,而撞倒电杆、挖断电缆、施工碰线等事故更是屡见不鲜。据统计,我市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2010年为57次,2011年有39次,2012年有40多次。
为了确保电力“生命线”安全、畅通,国务院还专门颁布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我省也颁布了相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条例,详细规定了保证电力设施安全的各种措施,对于违反者将根据情形进行处罚。近年来,我市大力开展群众护线工作和技术防范,增强防范能力;开展专项斗争,净化保护环境;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电网通万家,关联你我他”,电力设施的安全事关经济运行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只有保护好电力设施安全,才能保障供用电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推进经济建设发展。强大的电网建设为人们的生活和工农业生产用电提供了保障,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电能保障。可以说,没有电力设施的安全,也就没有人们的正常生活秩序;没有电网的稳定运行,也就没有工农业生产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