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戴周华)近日,市政府法制办充分运用行政调解,成功化解一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运用争议案件,这也是我市首次出具行政复议调解书审结行政复议的案件,为化解行政争议拓展了灵活、有效的新路径。
今年4月,某商贸公司以行政处罚过重、责罚不符为由,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法制部门受理案件后,详细调阅了行政执法部门的案卷,审查其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和依据,组织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委委员等召开听证会,最终认为该案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该案属于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范畴,处罚偏重,依法可以进行行政调解。经多次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在调解条件基本成熟、双方完全自愿同意后,市政府法制部门拟备了详尽明确的行政调解协议草案,最终双方签字同意。该行政复议调解书正式产生法律效力,达到了定分止争的目的。
行政复议调解是行政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为有效解决行政机关和相对人之间的争议而实施的调解行为,是对传统的以复议决定方式结案形式的重要变革和补充。我市政府法制部门正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努力以调解手段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