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张瑜)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法制日报》、《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等新闻媒体,在介绍江苏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经验时,均对我市通过政策激励,大力促进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的做法予以关注和肯定,媒体普遍认为这一做法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加强“两类人员”就业扶助作为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有效控制“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2009年,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司法、人社、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等部门做好“两类人员”就业扶助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责,形成了化解“两类人员”就业难题的合力。去年8月,市委、市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对就业困难刑释解教人员实行积极就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安置基地企业为就业困难刑释解教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政府财政予以补贴的政策。在这一政策激励下,8家企业先后与政府签订了“两类人员”帮扶协议,并被命名为“光辉就业扶助安置基地”,13名“两类人员”在基地企业得到了安置,顺利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