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决定》、《苏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为了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工作,现就2013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暂不列入此次年审范围)。
二、年审时间及地点
凡未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须于2013年6月底前到太仓市残疾人联合会三楼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进行年审。(地址:太仓市城厢镇长春北路36号。)
三、年审需带资料
(一)无残疾人单位需带资料
1.《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 (一份) (表格下载:太仓残联网站:网址http://tccl.taicang.gov.cn/ )。
(二)有残疾人单位需带资料
2.《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报表》 (一份) (表格下载:太仓残联网站:网址http://tccl.taicang.gov.cn/ )。
3.已安置残疾职工的身份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原件、复印件。
4.残疾职工的全年工资表(2012年5月~2013年4月)。
5.残疾职工的社保卡复印件,残疾职工的社、医保交费表、劳动合同。
6.以上所报年审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逾期不参加年审的处理
对逾期不参加年度审核的单位,由地方税务部门按照未安置残疾职工全额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咨询电话:
太仓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 陆燕斌:53718315、全燕:53718312
太仓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3年5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