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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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日报 讯(记者 庄超)“第一批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魏春秋等17人。”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昨天开始,法院分批公布今年以来的失信被执行人。
“‘执行难’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单靠法院的努力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运用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加强与信访、检察、公安、国土、房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对‘执行难’实行综合治理。”据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人民法院在司法过程中,发现有不少义务人对生效法律文书(法院裁判文书、仲裁裁决文书等)确定的义务置若罔闻,既不积极履行义务,也不主动与权利人协商,有的甚至以转移财产、突然失踪等方式逃避履行义务。义务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严重危害了社会诚信。为严肃法纪,提高义务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的意识,防止义务人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之义务,市人民法院决定将不定期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息。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