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聚会的路上听到有人在聊外来务工人员要不要缴公积金的话题,三人就此谈论开来。
小龚:我认为本地户口员工应当缴公积金,缴了公积金,以后买房子可以申请公积金低息贷款;外来务工人员缴不缴公积金应该可以自主选择,如果以后打算在本市买房的,建议要缴;如果以后要离开本市、不打算买房的,应该可以不缴公积金。
老方:小龚你这观点不正确。缴不缴公积金不能任由单位或职工自主选择,缴存公积金同缴纳社保一样,都是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单位和职工都负有缴存公积金的义务。
阿金:老方说得对,公积金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这项国家法规和苏州市政府颁布施行的《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公积金缴存对象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不区分职工户口所在地。
小龚:这么说来,不管是本地户口职工还是外来务工人员,只要在本市单位里工作的职工都应当缴公积金?
阿金:是的。缴存公积金能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是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广大职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体现。随着各级党委、政府越来越重视民生保障工作,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将进一步加快,会有越来越多的职工加入到公积金缴存队伍中。当然,这离不开广大单位和职工的积极配合。
小龚:对于要不要缴公积金的问题,我现在有了正确认识。在本市买房子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缴存的公积金,也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那些不在本市买房子的人员,缴了公积金之后能不能用到呢?
阿金:当然能。比如说,某个外来务工人员虽然没有在本市买房,但是他在老家买了房子或者建造了房子,提供有效凭证并经过核实后可以提取缴存的公积金。如果买房时在老家办理了住房贷款,在还贷期间每年还能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款。
老方:外来务工人员离职后离开本市的,还可以把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出来,阿金,我没记错吧?
阿金:没错。根据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之外的员工离职后,可以全额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包括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办法》还明确,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公积金属于职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因此,广大职工缴存公积金,增加了一笔收入,提高了住房消费能力,当职工有购、建、租房等住房需求的时候,公积金制度保障安居的作用将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