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市人民法院出台指导意见
发布者:
太仓人才网
发布时间:
201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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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日报讯(记者 庄超)近日,市人民法院出台意见,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化解工作。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步伐加快,由于城镇化建设及公共设施建设土地征地、无序流转、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呈现多发、易发态势,进入诉讼渠道的案件数量也大大增加。2010年~2012年,市人民法院共审结涉诉案件177件,其中2012年达159件。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此类纠纷,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市人民法院在综合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关于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服务太仓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工作意见》。
该工作意见共分四个方面的内容,强调了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对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性;确定了审理涉案纠纷应该把握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尊重当事人“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原则、兼顾法律政策适用原则、严格执行农用地用途管制原则以及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等;建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包括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建立诉裁对接工作机制、完善调判结合审判机制、加强典型案件巡回审判等8项措施;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主要包括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业审判庭、加强司法调研以及开展针对性法律宣传等内容。
该工作意见的出台,有利于积极推动法院内部审判力量的整合和促进与市委农工办、各镇区政府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外部力量的协调联动,形成化解农村土地承办经营权纠纷的合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质效,切实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三农”工作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