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 华
家禽业是我市农业主导产业之一,家禽业稳定健康发展,对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期的禽流感疫情,给我市家禽业发展带来很大影响。昨天,我市出台《关于扶持和规范家禽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就扶持和规范家禽业稳定健康发展进行了部署。
扶持政策
规范养殖
对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补贴
为扶持家禽业稳定发展,昨天,我市出台意见,对养殖场(户)给予生产维持补贴。补贴分为三种情况:
对种禽养殖场(户)给予生产维持补贴。按照种畜禽分级管理原则,对持有省、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场(户),以3月1日至4月15日平均存栏种禽数为计算依据,按每羽种禽12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孵坊给予生产维持补贴。对持有县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孵坊(场),从4月8日起至4月30日,根据孵化禽苗数,按孵化(包括嘌养的苗禽)每羽苗禽0.5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县级以上规模商品肉禽(年出栏2000羽以上)、蛋禽(年存栏500羽以上)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补贴。按3月31日存栏禽数计算,对县级以上规模禽场(户),按每羽存栏肉禽(鸡、鸭、鹅、鸽)2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鹌鹑养殖户,按每羽鹌鹑0.2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对县级以上规模禽场(户),按每羽存栏蛋禽(鸡、鸭)3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据悉,上述补贴政策由市财政局、农委会同各区镇落实具体补贴方案,待规范整治工作结束后予以发放。
规范养殖
全市设立禁止、控制、适度养殖区
为进一步规范家禽养殖,我市将在全市设立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通过规范管理全面取缔不符合规定的家禽养殖场所,清除家禽养殖场所环境污染,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家禽养殖业健康有序发展。
其中,禁止养殖区范围如下。主城:东至石头塘,南至上海交界,西至吴塘河,北至杨林塘、苏昆太高速;港城:东至长江,南至苏昆太高速,西至338省道,北至浪港;高速公路、国省道及主要交通枢纽沿线两侧各500米范围内;“九纵九横”水系、河道沿岸两侧各500米范围内,镇级河道沿岸两侧各300米范围内;各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域外侧500米范围内,镇级工业园区、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外侧500米范围内。
控制养殖区:规划的“四个十万亩”耕地范围内,在原有养殖基础上只减不增。
适度养殖区:按规范化养殖要求进行养殖,对适度养殖区包括控制养殖区内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剂、环境脏乱差和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各类家禽养殖场进行规范清理。
另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家禽养殖业的规范管理,从现在起到8月底前,我市将坚持“区镇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部门联动”的原则,对属规范管理对象的家禽养殖场所依法整治,使其达标;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依法坚决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