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日报 讯(记者 徐盛兵)农民安置保障房建设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日前,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对部分农民安置房工程开工复工、安全文明生产、工程质量、人员到位情况、村民义务监督制度推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共抽查在建安置房工程11个(新区3个,双凤2个,港区、浏河、沙溪、城厢、璜泾、科教新城各1个),建筑面积88万多平方米,总投资近19亿元。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镇区高度重视安置房建设,严格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项目工期组织施工。目前所有安置房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司其职,工程项目进展顺利,村民义务监督制度得到有序推进。在安置房建设过程中,引进社会第三方监督机制,建立村民义务监督制度的做法,得到各镇区领导的肯定和安置群众的欢迎。港区(浮桥)、沙溪、双凤、新区已组建完成,形成了相关工作制度,并已开展义务监督活动;浏河、科教新城正在组建,近期也将正式推行;璜泾因安置房建设项目已基本结束,待有新的项目后也将适时推进。与此同时,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了很好作用。新区恒通佳苑、锦绣东方城两个安置房项目自去年下半年引入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和LBS人员定位系统以来,强化了施工现场监管和人员考核,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控制、人员到位等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总体情况好于其他安置房项目。
此次检查也发现了不少存在的问题,参建各方人员配备不足、缺岗情况时有发生;部分建设单位监管意识不强,在人员配备、日常巡查、对监理公司的监管等方面力量配备不足;安置房项目相关手续办理滞后。
市纪委监察局要求相关部门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建管、质监、安监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处罚力度,及时制止和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给予相应的处罚;加紧制定《关于加强镇、区政府投资项目市场行为监管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镇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强化项目流程管理和资金使用管理。